上海凯宝(3000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上海凯宝上海凯宝(SZ:300039)2025-10-28 20:4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公司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9][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股东会相关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等可无偿征集股东投票权并充分披露信息[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31] - 股东以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记名投票[40] 股东会主持与审议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不同召集主体主持规则不同[32][33][3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3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9]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7]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6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