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上海凯宝上海凯宝(SZ:300039)2025-10-28 20:4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提议临时会议需书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原定会议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董事可用举手表决[17]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8]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0] - 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议其他事项[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2] - 会议可全程录音[24] - 秘书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25]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6] - 董事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记录[28]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9]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