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红相股份红相股份(SZ:300427)2025-10-28 20:42

董秘任职要求 - 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董秘职责与聘任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相关人员安排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工作[10] 董秘解聘与继任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0] - 原董秘离职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0] 董秘空缺处理 - 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后指定人员代行[1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