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管理与报备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2] - 内幕信息公开前应填写档案并向深交所报备[10]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档案和备忘录保存十年[12] - 内幕信息登记时知情人告知证券部,经批准后报备[12] - 报送档案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3] 保密与责任 - 公司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15][17]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谋利[16]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17]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信息[18] - 筹划重大事项前要做好保密预案[19]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问题2个工作日报送[17]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7]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规定,依有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