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同董事会,可连聘连任[7] - 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8]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8] 信息提交与公告 - 聘任、通讯方式变更、解聘等情况需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职责与公司支持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0]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秘有权了解公司情况[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同董事会,可连聘连任[7] - 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8]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8] 信息提交与公告 - 聘任、通讯方式变更、解聘等情况需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职责与公司支持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0]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秘有权了解公司情况[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