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