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与担保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值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7]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 股东提案与资料披露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十天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29] 会议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2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27] - 下届董事候选人可由上届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4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超达装备(3011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