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担保原则 -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4] 担保审议 - 董事会决定除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外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多种情况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含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内容[21] 担保管理 - 担保期半年提前一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其他情况提前两个月通知[22] - 公司财务部需收集被担保企业过去3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资料[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抵触需修订并提请股东会审议[25]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