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办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确需对外提 供担保的,应先由被担保企业提出申请。 第六条 拟接受被担保企业申请的,或拟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的,均应征得董 事长同意,由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