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超达装备超达装备(SZ:301186)2025-10-28 20:42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7项内容[17]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3项内容[18] 其他公告要求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8]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审核同意后公告[9]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1]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0] - 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1]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提供资料、办公室编制公告、秘书合规审查、董事会审议、交易所披露、内部通报等程序[46][47] 内幕信息界定 - 重大亏损或超净资产10%以上损失属内幕信息[55] - 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总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55]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情况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5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55]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致问题将处分责任人并索赔[60] - 擅自或不准确披露信息致损失将处分责任人并索赔[60] - 失职致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将处分责任人并索赔[6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