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子公司管理办法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 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 1、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持股比例虽然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子 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以下 相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