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300307)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5-10-28 20:43

商誉减值测试 - 每年年度终了至少进行一次商誉减值测试[2] - 不应因业绩补偿承诺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2] - 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所占比例分摊商誉账面价值[5] - 出现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恶化等七种状况表明存在减值迹象[6][7] -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再对包含商誉的进行测试[9]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较高者[9] -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估计时,预测期原则上最多涵盖5年[10] - 利用资产评估机构辅助测试要聘请有胜任能力和资格的机构[11] - 每年末聘请独立专业鉴证机构核实情况[11] 信息披露与审批 - 单项商誉减值损失构成重大影响时,及时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12] - 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重要信息[14] - 披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账面金额等信息[14] - 披露商誉减值金额要详细说明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14] - 形成商誉时有业绩承诺要披露完成情况及其对减值测试的影响[15] - 商誉源自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分别披露相关信息[15] - 基于评估结果测试应披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15] - 商誉金额重大时无论是否减值均应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5] 制度相关 - 制度引用外部制度变更时自动适用最新政策[16] - 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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