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3003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5-10-28 20:4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3]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4]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技能[5] 档案保存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6] 沟通内容与限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7][9]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投资者联系渠道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线路畅通[11] 官网专栏设置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2] 调研时间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公司应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权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维权活动,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3] 信息审查要求 - 公司需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3] 活动记录刊载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14] 说明会召开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7] 调研接待要求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调研沟通要求 - 公司与调研机构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调研事后程序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处理信息泄露等问题[2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信息发布和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4] - 公司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容为准,互动易平台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关联[25,2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或涉密信息[2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不得对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2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受质疑且涉及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6]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6] 工作细则相关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应修订[28]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相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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