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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5-10-28 20:43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0] - 公司应对董事、高管股份管理相关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9] 股份变动与转让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股权激励限售约定部分除外)[17]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100%自动锁定[17]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 董事、高管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股份计算基础[18]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股份法定额度[18]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转额度为持股数[18] - 董事、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股总数25%[19] 限售与解限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高管,登记公司可应要求锁定其名下股份[19] - 董事、高管限售股满足解除条件后可申请解限,解限后登记公司自动解锁可转剩余额度内股份[1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3]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公司有权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等,违规所得归公司[21] - 董事、高管任期内三次违反制度,董事会有权撤换[21] - 买卖股份行为严重违法,公司交监管部门处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