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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海能实业海能实业(SZ:300787)2025-10-28 20: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独立董事任期与罢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8]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9] - 出现问题致达不到法定人数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专门委员会提案一般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特定情形向中国证监会等报告[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3][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4][35][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6][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23]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23] 独立董事责任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9][25] - 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负责,决议违法承担法律责任[40][25] - 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当年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41][25] 工作细则相关 - 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按规定执行[42][27] - 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