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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海能实业海能实业(SZ:300787)2025-10-28 20:4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5]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2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大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减持披露 - 董事、高管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七个交易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1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六个月[14]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14]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事实发生两日内公告[14] - 董事、高管股份预计变动,董事会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两日内申报并公告[14]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锁定[18] - 每年首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9] - 董事、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20] 其他规定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事、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18] - 董事、高管及时申报本人证券账户及公司证券变动,严禁账户交他人操作[18]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对董事、高管股份锁定[18]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高管,可锁定其名下股份[20] - 董事、高管限售股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除[20]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报告监管机构,责任人说明情况并可能公开致歉[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