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30094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控股关系 - 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超50%或依协议、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构成控股[3]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母公司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4]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递月度财报,季度递季度财报,年度结束1个月内递年报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7] 利润分配 - 子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7] 交易审议 - 子公司特定交易依规定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决定[7][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母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0] 监督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报告、实体考核、监督审计制度,母公司不定期派驻审计人员检查[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针对上市公司特殊规定待上市后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