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3009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德必集团德必集团(SZ:300947)2025-10-28 20:44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其职务[13]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履职可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财务、业绩等材料[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