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300947) -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批准[5][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8]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6] 资产处置 - 总经理对价值1000万元以下且不超公司净资产总额2%的固定资产等有处置决定权[20] - 董事会对价值1000万元以上或超公司净资产总额2%的固定资产等有处置决定权[20] 资产抵押质押 - 以价值在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由董事会决定,超10%由股东会决定[20]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制度中“以下”包括本数,“超过”“以上”不包括本数[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