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风控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工作执行机构[3] 报告与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1] 审计部权限 - 审计部可按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对象[11] - 审计部履职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资料并审查[11] - 审计部履职时可不受限查阅公司文件和记录[12] - 审计部履职时可对审计对象或人员约见谈话和调查询问[12] - 审计部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建议并报告董事会和管理层[13] - 审计部有权就审计事项调查、盘点资产、制止违规活动[13] 审计方式与程序 - 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7] - 审计部拟定年度审计计划,获批后实施[17] - 审计工作程序包括计划制定、立项、组建工作组等[18]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有异议应三日内申请复审或申诉[20] 评价与规范 - 公司可组织内部检查和聘请外部机构评价审计工作[24] - 内部审计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26] 奖惩与档案管理 - 审计部对违规单位和人员追责,有功人员可获表彰或奖励[28] - 审计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记录[31]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信息记录在工作底稿[31] - 审计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办法及保密制度执行[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3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34]
志特新材(300986)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