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志特新材志特新材(SZ:300986)2025-10-28 20:44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董秘是直接负责人[1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14]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具备专业知识等[16] 沟通方式 - 通过媒体采访、交流会等与投资者沟通,设专线咨询电话[20] 工作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性等原则,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等[4][5][6] 活动规定 - 召开年报说明会提前两日发通知,活动后两日编制记录表刊载[28] 信息披露 - 不在公司网站刊登或转载报告,活动中不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6][31] 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回复需审核,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37][3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