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 档案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在信息披露后五日向深交所报备[7] - 公司被收购等情形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文档管理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10]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1] 自查追责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日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3] - 发现违规应核实追责,两日内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13]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保管,扩大知情人范围需报告[13] - 5%以上股份股东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5] - 制度依国家法律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