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志特新材志特新材(SZ:300986)2025-10-28 20:44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多种形式[12]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审议后上报[10]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必要时邀他人[12] - 会议有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16] - 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其负责解释修订[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