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志特新材志特新材(SZ:300986)2025-10-28 20:44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秘书应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4] - 八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秘书[5] 职责与协助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工作,代表需取资格证[10] 聘任与解聘 -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解聘需充足理由,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秘书任职特定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3] - 原秘书离职,董事会原则上三月内聘新秘书[14]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月内完成聘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