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长荣股份长荣股份(SZ:300195)2025-10-28 20:45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董秘管理监督[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董秘任职 - 被市场禁入等情形不得担任董秘,近36个月受处罚等不得担任[6]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聘任代表协助[7] 董秘管理 - 董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7]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秘职责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 董秘筹备会议应依规操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董秘决定信息发布,事前请示董事长,签名确认审核后发布[13] 部门协助 - 公司证券投资部协助董秘工作,负责组织会议、信息披露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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