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宝新能源宝新能源(SZ:000690)2025-10-28 20:45

利润分配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4]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分红执行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分红派发[10] - 不分红或低分红需披露原因[1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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