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管理信息披露事项,保证内容真实、完整、准确[5]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项[5] 信息披露原则 - 应及时、公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7] - 存在或筹划收购资产等情况时,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10] 信息披露渠道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7]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3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31] 其他披露情形 - 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34]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及时披露[28] 信息披露流程 - 职能部门等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32][34]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4]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42] 内幕信息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含特定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56]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将受处分或追究责任[48][50] 其他规定 - 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8] - 信息披露前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6]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9]
宝新能源(0006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