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 - 调整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相关条款[2] - 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 - 新增设立中共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相关条款[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 不同情形下公司收购股份的注销或转让时间有不同规定[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9] - 股东查阅、复制材料应提前30日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收到同意答复后5日内提供证明文件[10]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1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3][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多种财务资助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重大交易多种情形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3]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3] - 董事会负责多项职权,超过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3][4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1]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51]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59]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和公告要求[62][63]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