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 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