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 - 公司章程
山外山山外山(SH:688410)2025-10-28 21: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61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960.0622万元[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由发起人认购[22] 股份相关 - 发起人高光勇认购3510万股,占比43.88%[22] - 发起人刘运君认购1709.76万股,占比21.37%[22] - 已发行股份数为31960.0622万股,均为普通股[23]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4] - 公司收购股份因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要求[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未执行,股东可要求其30日内执行,否则可诉讼[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答复[3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7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3] 交易与担保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审议[5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须经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120] - 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的应审议并披露[1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5]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181]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9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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