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00290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大博医疗大博医疗(SZ:002901)2025-10-28 21:4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关联交易[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14]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8] 报告流程与管理 - 报告义务人变更需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向证券投资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5] - 重大事项报告原则上知悉人员不得超过三人[24] - 董事会秘书要求时,报告义务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文件[26]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重大信息经证券投资部汇总报送董事会秘书[26] -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提出预案并报告董事长[21] - 证券投资部负责内部重大信息的归集和管理[22]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反制度的报告义务人,董事会秘书可提请处分[23] - 未及时上报应上报事项,公司将追究报告义务人的责任[28] - 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置[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