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选举与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任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13] 工作小组 - 下设提名工作小组负责资料搜集等工作[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