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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投城开(60032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SH:600322)2025-10-28 23:23

公司上市与合规 - 津投城开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7] - 自上市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相关承诺方主要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无规范问题[8]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9] 监管情况 - 2022年3月25日,上交所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通报批评[10] - 2024 - 2025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多次收到交易所监管警示和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11] 增持计划 - 2024年7月,津投资本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2000 - 4000万元,6个月内实施[22] - 2024年7月,公司部分董监高及相关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120万元,6个月内实施,锁定期6个月[23][24] 承诺事项 - 津投资本承诺2028年7月22日前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21] - 津投资本承诺2024年4月12日起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履行填补回报措施[24] - 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承诺2024年4月12日起不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25] - 上市公司承诺2024年4月12日不存在对投资者保底保收益等情形[26] - 津投资本承诺2020年7月23日起在权益变动后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6] - 津投资本承诺2020年7月23日解决关联交易,对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28] - 津投资本承诺2020年7月23日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等独立,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28][29][30] 股份锁定承诺 - 津投资本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2007年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自登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30]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2006年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权后,12个月法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不挂牌出售[31]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2006年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36个月承诺锁定期满后36个月内,价格低于5元/股时不挂牌出售[31] 其他 - 若获得同业竞争业务机会,公司通知天房发展,30日内未回复视为放弃[27]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1999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放弃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承诺书》[31]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于2014年6月更名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