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0025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凯美特气凯美特气(SZ:002549)2025-10-29 15:4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转让计算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3]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20]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董事和高管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18] - 董事和高管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8] - 定期报告应披露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情况及所得收益追缴情况[18] 检查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事和高管减持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1]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