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触媒中触媒(SH:688267)2025-10-29 15:5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5] - 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任期三年[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 - 五种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特殊情况不限[1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董事认可[16] 履职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董事推举履职[10] 会议举行及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24] - 担保事项除全体过半,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其他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提延期,公司应采纳披露[25] - 会议记录保管10年[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其他方式[20]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重选,不选视为弃权[24][2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