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