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独 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