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汤臣倍健汤臣倍健(SZ:300146)2025-10-29 15:5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1]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4] 重大事项披露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审议事项或重大事项,应分别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16]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及时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关注[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需关注[18] - 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及时披露[19]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1] 披露组织与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总监等组织编制,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3]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23] - 信息披露需经报告义务人提交材料、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提交交易所审核后公开披露[24] - 信息发布流程包括制作文件、合规性审核、报送交易所公告和归档保存[2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借阅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一周内归还[33] 责任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37]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8]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7][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1]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否则承担赔偿责任[36]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公告[40][41] 特殊披露情况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4]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财务管理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总监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4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活动结束应制作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49][50]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5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公司可要求赔偿[5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