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3003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银邦股份银邦股份(SZ:300337)2025-10-29 15:51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8] 审议表决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相关方应提供反担保[9] - 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可对外签署担保合同[20] - 担保合同需明确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种类和金额等条款[21] 担保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保存管理,到期前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4]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方情况,有风险及时报告[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担保信息披露、保密等工作[29] 违约处理措施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26]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7] 责任与制度施行 - 未按规定签订担保合同等造成损失,责任人应担责[3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