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者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等情形,自相关事实发生日起一个月内解聘[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9]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9]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9] 相关主体要求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10]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1] 公司义务 - 及时、如实回复问询并提供相关资料[12] 董事会秘书权益 - 履职受不当妨碍或严重阻挠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12] 辅助人员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2] 培训与责任 - 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交所组织的培训[12]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致公司受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 处罚与申诉 - 有特定情形,公司董事会将采取处罚措施[14] - 对处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诉[14] 细则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依规定执行[17]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