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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3006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士眼镜博士眼镜(SZ:300622)2025-10-29 16:20

信息披露制度 - 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涉及多类人员和机构[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等[4][5]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等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该信息[6] 披露内容与方式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应通过指定方式和媒体披露[9]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报备[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7]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2]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相关利润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2]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1]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披露[48] 人员履职与持股披露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4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5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57]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5] - 出现多种违规情况公司将追究责任,可合并处罚[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