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收购资产股权等多种类型[2] 投资管理 - 投资相关部门统筹、分析和实施对外投资工作[5]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审计部负责审计[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重大投资决策,董事会审议投资方案[5]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等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8] - 证券投资等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10]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股东会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11]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初步意向可由公司有关人员提出,投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分析评估[14] - 对外投资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组织实施[17] - 项目投资建设执行中可合理调整投资预算,经审批后执行[18] 后续管理 - 公司派出或推荐人员参与新建公司运营决策[16][17]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18] - 审计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18] 其他规定 - 涉及关联方交易需满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1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投资需制定严格制度,不得用募集资金[17]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19][20] - 对外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