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600776)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东方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 1 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