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600776)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 少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 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 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 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 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 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内突然发生, 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证券市场稳定的突 1 发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的类型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 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5、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