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通信(600776)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SH:600776)2025-10-29 16:19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证券的, 应当在买入前三个交易日、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的二日前填写 《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 秘书具体负责确认。董事会秘书收到《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后,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形成同意或 反对的明确意见,填写《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附 件二),并于《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所计划的交易时间前将 其交与问询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董事会秘书的确认函 之前,不得擅自进行有关本公司证券的交易行为。董事会秘书买 卖本公司证券的,应参照上述要求由董事长进行确认。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