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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600776)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SH:600776)2025-10-29 16:19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情形。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 1 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