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等[8]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募投项目规定 - 超投资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13]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用于其他项目可免特定程序[20]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披露使用情况可免特定程序[20]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20]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21] - 募投项目自筹付薪酬等,六个月内可置换[21]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4] - 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资金鉴证报告[2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术语定义 - “以上”“超过”“高于”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