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300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半年度与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当天开会[10] 会议要求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3]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14]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一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1] 专门委员会 - 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5]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6] 提案通过条件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同意票,担保等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8]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9] - 会议记录含相关内容,表决结果载明票数[22]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2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