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6037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对外投资类型 - 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3] 投资决策分层 - 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4类事项[10] - 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2类事项[11] - 总经理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2类事项[11] 特殊情况审议 - 交易指标未达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董事长可提请董事会审议[12] - 重大投资项目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2] 审批程序 -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办理,涉及募集资金按相关程序办理[13] 投资监管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投资战略,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核查、审计投资行为[15] 项目实施 - 对外投资项目确认后成立实施小组或相关部门监管,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5] 重大项目分析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5]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投资,投资项目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投资[19][20] - 投资收回及转让按规定办理,实施小组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报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