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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朗迪集团朗迪集团(SH:603726)2025-10-29 16:19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和1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 履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1个月内被解聘[4][5]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4] - 秘书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职[5]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8]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执行[11] 细则修改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解释权归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