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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5-10-29 16:1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独立董事规定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委员会职权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4] - 会议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换其职务[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会议记录与制度实施 -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0月29日实施[14][15]